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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出台救市20条力促楼市回暖

 发布:聚房网 hz.fang86.com 发布时间:2008-10-6 15:58:00

    今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普遍低迷,观望气氛十分浓重,为了促使楼市回暖,从今年上半年以来,不少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相关的楼市优惠措施,以求尽快恢复市场信心。

   今年以来,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,房价下滑、购房者断供之类的消息更是不绝于耳,南京市政府节前出台救市20条措施,希望遏制房价下降的趋势,但引来众多褒贬之声。有市场人士指出,各地步调一致地推出救市措施,使楼市从紧政策面临调整的可能。

   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认为,直补购房者的政策,变相的降低契税,在对购房者让利方面,南京市政府可以说用足了权力的上限;对于一些南京的开发商来说,这次新政大大提升了他们的信心,拿地后延缓“交钱”,对开发商资金链能起到“补链”作用,势必对土地市场信心有所恢复。

    南京市府发布救市20条

    9月27日,南京市政府办公厅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,印发了《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意见》,包括了20条将实施的意见。据此,从10月1日开始,南京市民买房可享受政府补贴。

意见指出,凡是在10月1日到2009年9月30日购买普通商品房,可按面积获得“补贴”: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(含二手住房),给予房款总额1%补贴;购买90—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(含二手住房),给予房款总额0.5%的补贴。补贴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,在办理产权证时发放。与此同时,该意见面向开发商也制定了一定的优惠措施,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。在2009年9月30日前,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缓缴、分期缴纳基础设施配套、人防等建设费用,最长可延期至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。

    值得一提的是,这次南京推出的“新政”还取消了“一套一价”的商品房价格管理方式。

    2007年5月11日,南京市物价局推出“一套一价”制度,要求严格执行商品住宅“一价清”、“明码标价”制度,每套住房的相关价格必须在售楼处向购房者公示,包括房屋基准价、浮动幅度、综合差价(楼层、朝向、环境等)、销售单价、总价等。据悉,在此次的新闻发布会上,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说:“今年南京房地产市场不景气,到了要调整(政策)的时候,这个不用回避。”

    除了几条关键的条款以外,意见的其他部分还涉及卖旧买新时个税征收、2套房贷标准、调整商品房税收优惠标准、扩大住宅供应面积、增加经适房、廉租房等供应面积的内容。

    各方对南京20条议论纷纷

    然而,对于南京市政府新鲜出炉的20条救市意见,各方的观点却是褒贬不一,也不免打起了一场“口水仗”。

  
    而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则持不同意见,在他看来,南京这次政策调整,其实是过去“走过头”政策的恢复性调整,本质上对市场需求的刺激效果较为有限。房地产市场的消费者越来越成熟,综合各种情况才会买房,并不会因为契税或者其他方面调整了1%或者2%,就会立即去买房。

  
    各地相继出台救市措施

 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高级经济师周景彤曾对媒体表示,地方政府的“救市”行为,与国家调控房地产政策意图和百姓的期盼相背离,其实质是拿纳税人的钱补贴房地产商和少数人。他认为,政府要坚持“稳”字优先,应把改善供给和稳定需求作为政策调控的重中之重,既要促进房价理性回归,也要防范由多重因素叠加导致市场出现过度调整。

    5月4日,石家庄出台商品房优惠税率措施;6月15日,成都市政府推出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10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;7月22日,长沙出台降低二手房交易税、给予二手房购房者补贴等4大政策;9月初,河南省政府发布地产新政,从9月2日开始,河南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首付款缴纳比例可由30%降到20%,购买普通商品房的,可按一定比例减免房地产交易契税;9月4日,西安市政府出台《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西安市民在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,购买商品房均可在办理房产证时获得购房款总额0.5%至1.5%的政府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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